
2001年,湖南“女老虎”蒋艳萍被判死刑之后,她还在想尽办法逃脱牢狱之灾,在就她走投无路之际,得知女刑犯只要怀孕就能免除死刑,这个消息对她来说就是及时雨,为了活下去,蒋艳萍将目光放在了看守所副所长万江身上。
湖南省茶陵县一个普通人家在1958年迎来了蒋艳萍的出生,父母虽是农民,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还是咬牙供她读完了初中。
1976年,18岁的蒋艳萍被安排下乡插队,茶陵山村的田间地头终日劳作,她很快就受不了这种日子。为了摆脱现状,她把目光投向了公社里的一名领导,对方比她大了整整31岁。在这层关系的作用下,第二年她就拿到了回城名额,进了湘潭某工厂当工人。
尝到身体带来的便利之后,蒋艳萍不再甘心做一名普通工人。1982年,在她的运作下调入长沙省建六公司下属的碧波商场任仓库保管员,两年后就被破格提拔为商场经理。
此后她的升迁速度堪称火箭式:1993年升任劳动服务公司经理,随后一路坐到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的位置,级别达到副厅级。从仓库保管员到副厅级干部,她只用了13年。
据后来办案人员披露,被她用权色交易拉下水的各级干部多达40余人。蒋艳萍对此有自己的“方法论”,她曾毫不避讳地说过: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的女人,才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她最猖獗的时候,甚至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公开宣称,举报她的人全是不自量力,没有人能将自己告倒。
位子坐稳之后,蒋艳萍开始疯狂敛财。1995年她与时任湖南省计委副主任陈作贵搭上关系,两人共同策划虚假招标,通过省计委驻京联络处等工程项目大捞特捞。
调查显示,1995年至1999年间,她先后15次收受或索取贿赂187万余元,13次侵吞公款72万余元,另介绍贿赂100万元,还有493万余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全案涉案金额总计超过千万元。不光是工程和招标,承揽业务、调动工作、安排职位,只要经她的手,统统可以变成钞票。
更触目惊心的是蒋艳萍搞的家族式腐败。她利用职务之便,陆续将60多名亲友、同乡安插进集团各级岗位,其中嫡系亲属就占了12人。
1999年3月,她在预感风声不妙的情况下,把一个装有存单、有价证券、现金等共计800余万元的密码箱交给弟弟蒋绍文带回家中藏匿。蒋绍文当时是长沙市芙蓉区工商局行政科副科长,明知巨额资金来路不明,不仅替她保管,还帮忙办理存取款手续。
蒋艳萍的妹妹蒋兰萍和姘夫吴有恒则通过她的关系成立建筑装饰公司,抢走本应由国企承接的工程,仅送给蒋艳萍的贿赂就超过200万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1999年7月,蒋艳萍被湖南省纪委采取“两规”措施,同年被刑事拘留,暂时羁押在汉寿县看守所。2001年3月,她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判,7月24日,一审判决结果揭晓: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据当时在场媒体报道,听到死刑判决的那一刻,蒋艳萍身体微微一晃,原本盯着审判长的眼睛立刻垂了下来。
然而这个女人从没打算认命。在汉寿县看守所期间,她把目光投向了负责监管自己的副所长万江。法律规定怀孕的女犯不适用死刑,她打的就是这个主意。万江没能守住底线,不仅与她发生关系,还违规提供电话让她与外界联络、传递信件字条协助串供,事后又收受蒋艳萍家属的1万元贿赂。
这些行为很快败露,2001年6月,万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于蒋艳萍是否真的因此怀孕,坊间说法不一,但客观事实是,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她的死刑判决被改为了死缓,同年3月7日被投入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改造。
蒋艳萍的减刑之路并未就此止步。入狱后她因表现良好获得减刑,2005年刑期减至18年。再后来她的案子又经历了保外就医、被重新收监等一系列波折。
一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农村姑娘,用13年时间爬到了副厅级高位,又在牢狱中硬生生把死刑变成了有期徒刑。看上去她每一步都算得很精,可最终换来的不过是漫长牢狱和身败名裂。古人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蒋艳萍的这盘棋,说到底,一盘都没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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